近日,从民航局网站获悉,为进一步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,固化前期无人机云系统试运行成果经验,确保管理理念和政策与技术发展相适应,结合CCAR-92部有关无人机运行人运行控制的要求,我司在咨询通告《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》(AC-91-FS-2015-31)基础上修订起草了《基于计算机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控制系统申请和批准》咨询通告。此次修订起草主要内容包括:运行控制系统定义及其申请、审查、批准、持续监督及更新要求等。

内容分享如下。

民航局发布《基于计算机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控制系统申请和批准(征求意见稿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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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航局发布《基于计算机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控制系统申请和批准(征求意见稿)》
民航局发布《基于计算机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控制系统申请和批准(征求意见稿)》

来源:中国民用航空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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